比起識破謊言,讓別人說真話才是真本事 (轉載)

社會心理學研究已發現,人們會說謊,而且經常說謊。一項重要研究顯示,人們平均每天說謊一到兩次。談判者也不例外。根據1999年到2005年期間的研究,如果具備動機和機會,做交易時大約一半人會說謊,希望借此占得上風(雖然實際上可能起負面作用,阻礙雙方找到創造性的雙贏方案)。因此在準備談判時,你必須采取措施防範可能的欺騙行為。

很多人認為,為此應提高識破謊言的能力。根據流行觀點,我們可以通過細微的行為舉止識破謊言,或類似撲克等遊戲中佯裝行為的“馬腳”。但這一觀點並無證據支持。一項元分析(針對研究的研究)發現,人們正確識破謊言的概率只有54%,不比擲硬幣好多少。即便專供在可控環境下測謊的多種波動描記器,也有很多無解難題,判斷錯誤的概率達1/3。人們尤其無力識別包裹在奉承話語中的謊言:老板承諾隨時可能給你升職,供應商保證你的訂單最優先,等等。對於符合固有觀點或內心願望的信息,我們習慣於照單全收。

那麽,有沒有什麽方法可以防止在談判中被騙?有的:你要做的不是識破謊言,而是抑制對方說謊。下文將介紹幾種經過科學證實的方法,能幫助你在談判時提高對方說謊的難度。這些方法雖然不能保證成功,但可以改善你在交易中的地位,從而創造最大價值。

1. 促進良性互動

人類對於交換信息有顯著的互惠傾向:當別人分享敏感信息,我們會本能地報以同等的坦誠。實際上,僅僅告訴對方有人(甚至是無關的陌生人)泄露了秘密,也會促進良性互動。在筆者與亞里桑德羅·阿奎斯蒂(Alessandro Acquisti)和喬治·盧文斯坦(George Loewenstein)針對《紐約時報》讀者進行的一系列研究中,我們向實驗參與者列出一些不道德行為,如騙保、偷稅等。相比被告知只有少數人承認有過類似行為的參與者,被告知“大多數人”承認有過類似行為的參與者,透露自己有類似行為的概率高出27%。

在面對面交流中,互惠心態的作用更明顯。在亞瑟·亞倫(Arthur Aron)和康斯坦丁·塞迪基德斯(Constantine Sedikides)主持的實驗中,參與者隨機分成兩人小組,其中有些組合只是閑聊,有些則須共同回答一系列涉及個人隱私的問題,結果後一類組合成為朋友的概率更高(有一對甚至喜結連理!)。談判的主要目的當然不是結成緊密關系,但根據莫里斯·施韋策(Maurice Schweitzer)和蕾切爾·克羅森(Rachel Croson)的研究,相比陌生人,人們面對熟悉和信任的人時較少說謊。

推動良性互動的一個好方法是率先提供關鍵信息,讓對方更有可能提供類似信息。設想你要出售一塊土地,其價格取決於開發程度。你可以告訴潛在買家,你想按市場最優價格出售。這可能會讓對方透露購買計劃,至少能讓雙方坦誠討論利益點,這對達成雙贏方案非常重要。這項策略的另一個好處是,你可以借此主導談判方向,這有助於實現突破。

2. 修煉提問技巧

大多數人都自認為是誠實的,但很多人會保護敏感信息,防止談判地位受損。換言之,他們說謊的方式是隱瞞關鍵信息。設想有人要賣掉自己的公司,而只有他本人知道關鍵設備需要更換。隱瞞這一信息或許不道德,但他可能認為,如果回避相關話題,就可以在爭取到較高價格的同時保持誠信。“如果買主問起,我會說實話!”他或許會這樣辯解。

談判中很可能出現信息不對稱,因此直白地向對方提問非常重要。施韋策和克羅森發現,當被問及有可能損害議價權的信息時,61%的談判者還是能夠誠實回答;而如果不被問及,沒人會主動提供信息。但這一策略也可能起反作用。在上述實驗中,其余39%的談判者最終仍然說謊。但你可以通過巧妙提問避免這一局面。朱莉亞·明森(Julia Minson)、妮可·魯迪(Nicole Ruedy)和施韋策的研究表明,相比從積極角度提出的問題(“設備狀態良好,對嗎?”),從消極角度提出的問題(“公司很快需要更換設備,對嗎?”)更容易獲得誠實回答。相比肯定虛假陳述,人們似乎更難否定正確陳述。

3. 留意回避行為

面對直白問題,談判老手通常不正面回答,而是回答他們希望被問的問題。而且很遺憾,一般人並不具備識別這種回避態度的天賦。托德·羅傑斯(Todd Rogers)和邁克爾·諾頓(Michael Norton)發現,提問者通常不會發覺對方在回避問題,因為他們已經忘了一開始問的是什麽。實際上,研究者發現,相比不善辭令但正面回答問題,人們對巧舌如簧回避問題印象更深刻。

但如果提問者特意記住所提問題,將能更好地發覺回避行為。為此可以把問題寫下來。可以先把問題列在一張紙上,然後在空白處記下談判對手的回答。對方每回答一個問題,停下來想想其中是否包含你需要的信息。只有當答案是肯定的,你才能繼續往下問。

4. 不要強調保密

研究顯示,當我們強調會為他人保密,對方反而會警惕,不願吐露實情。早在20世紀70年代,美國國家科學研究委員會就發現了這個悖論:保密承諾越嚴格,受訪者越不願提供信息。實驗也證實了這一點。在埃莉諾·辛格(Eleanor Singer)、漢斯-尤爾根·希普勒(Hans-Jürgen Hippler)和諾伯特·施瓦茨(Norbert Schwarz)的研究中,參與者被要求填寫一份無足輕重的問卷。得到保密承諾的參與者中,只有不到一半願意填寫問卷;而未得到保密承諾的參與者中,75%同意填寫問卷。

筆者和同事發現,嚴格的隱私保護措施會增加說謊幾率。我們還發現,如果提問語氣較為隨意而不正式,人們更有可能透露敏感信息。設想你在和求職者進行合同談判,想要判斷對方的選擇空間:她是否有其他有競爭力的工作邀請?如果你不提及或淡化保密條款,不經意提起話頭,對方更有可能主動透露相關情況。你可以這樣說:“我們都知道外面有很多好公司。你是不是也在考慮其他地方呢?”當然,對於敏感信息你還是要履行保密義務,但如果對方不問起,就不必主動提。

5. 巧妙探知信息

人們會通過各種方式不經意泄露信息,甚至包括他們自己提出的問題。設想你負責公司的采購,即將與供應商簽合同,對方承諾6個月交付。簽字前,他問你如果交付延遲會怎樣。這個問題可能是無心的,但也可能反映出他擔心無法按期交付,所以你要加以註意。

不經意吐露的信息比較有可能是準確的。精明的談判者知道,僅僅通過仔細聽對方的每句話,包括看似無關或無意義的評論,就可能捕捉寶貴信息。這就像警察留意犯罪嫌疑人的話語,看其中是否包含公眾不該知道的事情。

即便談判對手決意隱瞞信息,你也可以引導對方說出來。在一系列實驗中,筆者和同事發現,人們很少明確承認曾有不當行為,但說漏嘴就常常發生。在一項以《紐約時報》讀者為對象的研究中,我們探查參與者有無隱瞞真實收入等行為。對於一組參與者,我們直接詢問他們有無特定行為;對於另一組參與者,我們采用間接方式,請他們對若幹行為的不道德程度打分,而打分方式依本人有無相關行為有所不同。結果,後一組參與者默認有過不當行為的概率,是前一組的1.5倍。

在談判中,你也可以用類似的迂回策略來探知信息。例如,你可以讓對方從兩種利益分配方式中選擇一種,這兩種方式你都能接受。如果對方偏好其中一種,她就透露了優先項,讓你更加了解談判中各事項的相對重要性。

你還可以參考一個方法,引導談判對手無意中露出底牌:要求增加意外條款,讓對方的主張附帶財務責任。如果對方不同意,那可能是因為她在說謊。至少,對方的這種反應能讓你繼續追問。設想你的公司正在通過談判收購一家小型創業公司,對方給出的銷售預測在你看來過於樂觀。你可以提出增加意外條款,讓收購價格和銷售額掛鉤。這會促使對方提供審慎的銷售預測,也能讓你避免風險。

謊言無處不在,而且很可能在談判中阻礙價值創造。好在通過采用科學證實的策略,你完全可以在談判中爭取更好的結果,並且實現雙贏。(王晨 | 譯 廖琦菁 | 校 時青靖 | 編輯)

萊斯利·約翰是哈佛商學院副教授。
本文有刪節,原文參見《哈佛商業評論》中文版2016年7月刊《學會和說謊者談判》。